三從四德

三從四德

「三從」最早見於周、漢儒家經典《儀禮·喪服·子夏傳》,原文如下:

為父何以期也?婦人不貳斬也。婦人不貳斬者,何也?婦人有三從之義,無專用之道。故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斬」指的是斬衰,是最高級別的喪服,喪期為三年。

上文大意是,女子喪父該如何服喪?女子不服兩次斬衰。什麼是女子不服兩次斬衰?女子有三從的規定決定如何服喪,女子在出嫁前,給其他親人服喪的等級和父親一致;出嫁後,給其他親人服喪的等級和丈夫一致;丈夫去世後,給其他親人服喪的等級和兒子一致。

「三從」這個詞是喪服的專用術語,其中的「從」字釋義和「從服」中「從」的釋義相識,指的是並非依據自己和死者的關係而定,而是依據他人和死者的關係而定的喪服。有人依據這個本義,提出五四運動後對「三從」的批判屬於斷章取義,[2]但事實上,古人對三從的理解並不局限在服喪問題上。例如《大戴禮記·本命第八十》上就說:「女者,如也,子者,孳也;女子者,言如男子之教而長其義理者也,故謂之『婦人』。婦人,伏於人也,是故無專制之義,有三從之道:在家從父,適人從夫,夫死從子,無所敢自遂也。教令不出閨門,事在饋食之間而正矣,是故女及日乎閨門之內,不百里而奔喪,事無獨為,行無獨成之道。參之而後動,可驗而後言,宵行以燭,宮事必量,六畜蕃於宮中,謂之信也,所以正婦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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