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类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地政类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时间:2009-04-07 作者:承德国土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新增建设用地

土地有偿使用费

双桥区42/平方米;双滦区34/平方米;营子区20/平方米;兴隆县16/平方米;宽城、隆化、滦平、平泉、承德县14/平方米;围场县、丰宁县10/平方米。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 财综[2006]48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的通知 财综[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