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灭失声明
张淑琴(曾用名张淑芹)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双滦区双塔山镇棋盘地2#4-311室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LF01870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淑琴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