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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惠珍(曾用名马会珍)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时间:2018-01-22 作者:承德国土

不动产权证书声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所有权证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LF01880

马惠珍(曾用名马会珍)

房屋所有权

 

双滦区双塔山镇棋盘地3号楼1单元102

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2015)双滦民初字第571号民事判决书、(2016)冀08031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及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2015)双滦民初字第571号民事判决书、(2016)冀08031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将马惠珍(马会珍)名下位于双滦区双塔山镇棋盘地3号楼1单元102室房屋所有权证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