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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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增减挂钩项目建设用地

时间:2017-05-03 作者:开发区局

 

冯营子闫营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承德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京承高速以南、101国道西北侧已征土地以西、村集体土地以东的土地,面积约6公顷。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加油站以南已征土地滦河以西、101国道土地以东的土地,面积约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承德市双桥区第1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55万元(山区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