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告 知 书
冯营子镇闫营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承德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1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京承高速以南、101国道西北侧、已征土地以西、村集体土地以东的土地,面积约6公顷。2号地块拟征收你村位于加油站以南、已征土地以北、滦河以西、101国道土地以东的土地,面积约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承德市双桥区第1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55万元。(山区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承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