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告 知 书
冯营子镇冯营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承德市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凤凰御景以南、滦河以东、凤凰御苑以西、附属医院南院以北的土地,面积约0.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路用地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双桥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55万元。(山区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